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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经济有“特权” 民营煤企多为牺牲品

luyued 发布于 2011-03-02 01:56   浏览 N 次  

我国市场经济有“特权” 民营煤企多为牺牲品

李朝林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年来,我国也在一直大声疾呼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是,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在国企和民企的利益发生矛盾时,往往会出现一些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情况,完全忘记了市场经济应该公平、平等竞争的基本要求,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甚至明目张胆地压缩民营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以至肆意践踏、强行占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在“垄断”发展的同时,民营企业经营困难,以致销声匿迹。从中国煤炭市场的发展历史看,民营煤炭企业实际上就是“贱民”,在国民经济发展,能源供应紧张,煤炭缺口较大时,就鼓励民营煤矿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发展多做贡献;一旦市场供应宽松,煤炭供过于求,国有企业在与民营企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地自容、节节倒退时,就要拿起“合法”的大棒,打压民营煤炭企业。这种需要民营煤矿就拿来用,不需要时就抛弃,整顿时就强力打压,以致把民营煤企扼杀在摇篮之中的做法是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的!中国的煤炭市场,实际上不是一个真正发育成熟的市场--比较透明、较自由的竞争、市场对价格说了算,而是有严格等级的特权市场。这样的结果,是政策波动、市场波动、投资风险汇集在一起,导致国内经济发展要为此付出巨大的额外成本,这对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是很不利的。在近期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民营煤炭企业没有过高的奢求,并不期盼能够得到特殊的“优惠”政策,只要能得到和国有企业平等的政策,能够和国有企业平等竞争也就谢天谢地了。如果社会连民企要求参与平等竞争的要求都做不到,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政策也只能画饼充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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