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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2010年8月24日奇安达公司致海蝶公司的公开信

luyued 发布于 2011-03-15 17:27   浏览 N 次  




首先,作为贵公司的合作伙伴之一,我们对奇安达品牌形象代言人同时也是贵公司签约艺人的林俊杰在刚刚结束的北京演唱会上所取得的成功表示祝贺,奇安达公司为能够长期以来成功签约这样一位实力明星作为品牌形象代言人感到荣幸。
同时,我们也知道,在林俊杰接下来的演唱会中,他仍然将会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征服更多的歌迷,吸引更多的媒体关注。
成都演唱会无疑将是林俊杰演唱会重要的一站,我们同样期待着林俊杰的成功。
但是,我们必需也要提醒贵公司,在保障艺人成功的同时,也要保障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非常遗憾的是,从林俊杰成都演唱会前期预热宣传开始,我们发现,奇安达的权益正在受到无情的伤害。喜得狼作为奇安达的直接竞争品牌,正在利用奇安达形象代言人林俊杰的肖像、姓名进行品牌宣传和客户招商。具体情况,我公司公关经理陈泉已经和贵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过沟通和协助,这里不再赘述。
惟一需要提醒的是,贵公司在开始阶段表达的态度和诚意正在发生改变,特别是在与贵公司总裁及负责招商的相关人员沟通之后,贵公司似乎开始采取与此前明确表示不会让喜得狼继续参与其中的态度截然相反的态度来推动事件的发展。
应该做的提醒我们已经做了提醒,应该进行的沟通我们在及时沟通。但我们发现,仅我们单方面的诚意,无法保证事件向好的一面发展。奇安达的品牌形象正在受到侵害,奇安达成都代理商的权益正在受到侵害。奇安达成都代理商作为一家年销售额在2000万以上的A级代理商,在一年最重要的秋冬销售和招商季中,由于贵方的轻率行为,销售与招商均受到严重伤害,他们的巨额损失,必需有人来为之承担。同时,奇安达品牌因同样原因,已造成的损失和将继续产生的损失, 我们将在经过客观评估后,进行追讨。
在这里,我代表奇安达公司正式向贵公司提出抗议。同时,也以合作伙伴的身份正式提醒贵公司,从收到这封邮件开始,我们将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合法手段和渠道,保证奇安达公司的权益不再受到伤害,保证已经造成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补偿。
我不相信正式的合同可以是一纸空文,我不相信事实上的运动品牌喜得狼可以因为一个文字游戏“被服饰”,我不相信投机取巧可以成就真正的成功,我更不相信法律是一次“过家家”的游戏。
中国人做生意的优良传统是和气生财,是先礼后兵,况且我们两家公司还是事实上的合作伙伴。但真正到图穷匕现的时候,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不惜一战。
奇安达公司副总经理 贺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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